*、项目名称: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分库区地坪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超出为废标;
*、招标需求:吉林市大绥河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分库区地坪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响应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