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大厦****-****]项目直接采购[A*]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大信大厦****-****]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大信大厦****-****需求,拟采购大信大厦室分续签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三年,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西湖花园一楼,总额为: ****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请选择适用本项目的直接采购原因并删除其他原因,请勿随意调整表述。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形的,应对涉密项目信息脱敏后再行公示,或按照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规定不作公示。]
【本项目需要向原【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直接采购供应商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信大厦管理处】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洽江】,【************】[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X】[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XXX】[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全文“单一来源采购”调整为“直接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