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办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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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号
联系人:胡铁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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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地址:暂无
联系人:李露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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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检察技术办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备及系统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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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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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元 | ***天 | 合格 |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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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开户证明;无开户证明和转账记录;无开户证明和转账记录;无开户证明和转账记录;行贿犯罪纪录的承诺书不符、无开户证明和转账记录;无开户证明;无转账记录;无开户证明和转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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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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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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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说明: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电话: 督查处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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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
****-**-** **:**:** |
评标地点: |
***电子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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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
绍兴政务服务办公室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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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