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夜景照明外电项目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10小时前
预算金额:25.77万元
项目名称:仓丰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夜景照明外电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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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仓丰路(***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夜景照明外电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夜景照明外电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仓丰路与建通街交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小型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作内容:

针对仓丰路(***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夜景照明开挖沟槽、建立箱式变电柜基础、安装箱式变电柜等。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项目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最高限价:

最高不超过**.**万。

最终金额以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或相关评审机构评审结果为准。

*.公开报名时间及地点:

(*)文件接收时间

自公告发出日起请参加比选单位于****年*月*日下午**:**前递交比选文件。

(*)文件接收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号兴石广场

(*)联系人:褚工   ***********

注:比选文件及报价单应该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公司简介

(*)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及主要成员的资质

(*)报价单(后附报价单模板、报价单需单独密封)

比选单位应在提交全部资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文件的编制

(*)比选文件应全部用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报价单无需装订,但需单独密封。

(*)比选单位应在比选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比选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监督人核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确定其的身份合法有效。如果未携带上述原件或经核验不合格的其报价响应文件不予启封。

(*)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文件及报价单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工程名称、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投标价(最低价中选)法,由石家庄市城投青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出*名评委会委员对所有参与比选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后,从满足要求的企业中低价选出中选人。

                             ****年*月*日

附件:*、比选报价单

*、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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