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合同公示

其它公告 广东省 | 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4-12-05
中标金额:158万元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联系方式
0755*********
联系人:未*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拟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十三条付款方式中的“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小写:¥******.**元)。
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日内付清余款,即合同总价的**%,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小写:¥******.**元)。”

变更为以下内容:

“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小写:¥******.**元)。
乙方提交深汕特别合作区地下水在用监测井巡查及信息更新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优化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丰水期地下水监测数据(加盖CMA章),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日内,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小写:¥******.**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合同金额*******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要求的阶段成果,为保障后续工作高效开展,特申请提前支付中期款******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管委会仁和楼*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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