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额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额敏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额敏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额敏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保证自动站设备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上传,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助于更客观、全面反应额敏县空气质量状况,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对额敏县原有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进行更新,开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连续自动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监测平台。 |
***.******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年**月**日
附件信息:
额敏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方案.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