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发布时间:01月09日
项目编号:ZYZC-G-H-240087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471********
联系人:李*
招标人
1854*******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 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ZC-G-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 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红山区镜为阜信源冷鲜肉食品经销处,更正为:松山区鑫顺意超市。

原公告的合同包*(****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函.pdf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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