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伽师县巴仁镇、英买里镇、江巴孜乡、克孜勒博依镇、米夏乡、夏普吐勒镇****年农村居民“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十一条、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壹仟零陆拾叁万叁仟陆佰柒拾捌元肆角捌分)。控制价要求:该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参与投标竞价,各分项费用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十一条、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壹仟零陆拾叁万叁仟陆佰柒拾捌元肆角捌分)。控制价要求:该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投标人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参与投标竞价,投标总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注: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新疆公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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