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
*.*预算金额: ***万元。
*.*招标范围:入围会计事务所为服务单位,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入围家数:*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财务类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原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的会计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年*月*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并胶装成册。本项目所有通知、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发布,请各投标人报名时务必准确书写联系邮箱。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具体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