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化工产业园主片区扩区总规、产规、环评、安评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告 山东省 | 济南市 | 历下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05日
预算金额:83.81万元
项目名称:张店化工产业园主片区扩区总规、产规、环评、安评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联系方式
0533********
联系人:董**
单位: 淄博市张店化工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张店化工产业园主片区扩区总规、产规、环评、安评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张店化工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张店化工产业园主片区扩区总规、产规、环评、安评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张店化工产业园主片区扩区总规、产规、环评、安评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前期,淄博经开区已完成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规划水资源论证招标工作,编制范围包括张店化工产业园省认定范围*.**平方公里及淄博经开区监控点片区*.**平方公里,合计*.**平方公里。现因扩区工作需要,需将张店化工产业园省认定范围*.**平方公里扩大到*.*平方公里(总编制范围也相应的由*.**扩大到**.**平方公里)。因扩区政策随时面临变化、时间紧迫,同时考虑到工作延续性,且每个报告只能有一家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名称: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益寿路*号

包*:环境影响报告书

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层

包*: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名称:山东博泰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与朝阳胡同口恒道商务港四楼

包*: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

名称: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系 人:董慎华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昌国东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伊玲玉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号汇美领域A座****室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系 人: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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