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双湖花苑*号楼*单元***号[不动产权证号:豫(****)新郑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一套。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及可移除的装修、装饰部分,具体以房屋成交现状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变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租赁合同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如因该标的物的租赁情况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案外人或者买受人等利益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解决,异议、复议审查期间或者案外人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无法为买受人办理交付,需等待审查或者审理结果,再行决定是否交付以及何时交付。如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租赁法律关系成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承继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及时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款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税收缴纳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收。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顺延,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业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十、拍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营业部
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品咨询电话:****-********(刘法官)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河南省郑州市贾陈街与汉月路交叉口)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