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肃省 | 平凉市
发布时间:09月05日
招标单位:庄浪县人民法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9-09
项目名称: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1811*******
联系人:豆**
单位: 庄浪县人民法院
招标人
1811*******
联系人:豆**
单位: 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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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庄浪县人民法院 交易编号 GSXL-****-***D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豆主任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 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 GSXL-****-***D 服务类 *.**

    公告内容

    • 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庄浪县人民法院档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以邀请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L-****-***D

      *.项目名称:庄浪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页

      *.最高限价:*.**元/页

      *.采购内容:提供****年至****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

      民事案件

      对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入华宇档案管理系统内,同时做好电子数据的备份,将纸质档案转化为计算机系统内电子档案数据、纸质档案装订归档等一系列服务工作。

      ******.**

      *

      执行案件

      ******.**

      *

      行政案件

      ****.**

      备注:本项目最终卷宗页数实际数量为准最终合同总金额为最终实际完成数量乘以单价,据实结算(实际完成数量及费用以项目完成后结算清单上显示的数据为依据,一幅A*计算为两幅A*页面,以此类推)。最终完成扫描数量超过招标数量时,超过量≤招标数量**%的,超过部分不予计价;超过量>招标数量**%的,大于**%部分根据合同单价进行计费。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注册公司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所有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分**秒前上传资料,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未按此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标,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在****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前提交报价。

      *.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满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后,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胶装成册(正本*份副本*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或邮寄)至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中心街**号

      联系人:豆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西津西路****号

      联系人:杜少霞

      联系电话:***********

      ******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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