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困难群众防寒物资

招标公告 湖南省 | 株洲市
发布时间:2024-12-16
项目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127号
项目名称:天元区困难群众防寒物资
联系方式
1397*******
联系人:王**
招标人
0731*********
联系人:敬**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天元区困难群众防寒物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天元区困难群众防寒物资

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号

原公告采购代理编号:HNSDK-CG-****-***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需求,其他内容不变,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样品,样品当场封存,样品不予退还;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的检测报告与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一致,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上报监督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供应商的供货产品与封存的样品不一致时,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厚居家服、加厚保暖内衣、防寒保暖皮棉鞋的样品(不包含儿童礼包),样品应与包装袋或包装盒密封好,并能清晰的分辨出投标单位名称。)

*、防寒保暖皮棉鞋的帮底剥离强度:≥**N/cm;

*、加厚居家服的保温性能:保温率≥**%;

*、备注:加厚居家服、加厚保暖内衣、防寒保暖皮棉鞋(不含儿童礼包)相关参数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具备CMA和CNAS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带含检测报告编号的发票以及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为合法取得,不得造假。如有不符合文件参数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检测报告应为合法合规取得,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查验成交人以上所有检测报告资料原件,如无法提供视为虚假响应并严肃处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址: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楼

人:王主任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号宏达鑫座**楼

 系  人:敬玫芳、李环玉   电  话:****-********  

     编:******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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