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BZFJZ*******
项目名称: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的申明函;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元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提供授权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上的投标指南;*、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汉滨区欢喜岭路**号水景湾)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