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安县灵渠(南渠南陡至大湾陡段)保护加固工程--南陡至粟家桥段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渠博物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灵渠博物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双灵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众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山水凤凰城G**幢**层**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采购人名称:灵渠博物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灵渠(南渠南陡至大湾陡段)保护加固工程--南陡至粟家桥段
三、采购项目编号:GLZC****-G*-******-GXZ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标项*: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苏月旺(自行抽取),王华(自行抽取),秦玉英(自行抽取),尹文军(自行抽取),葛忠艳(自行抽取),沈和新(自行抽取),唐碧秋(自行抽取)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其他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B*.*条款规定,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家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众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山水凤凰城G**幢**层**号
*、采购人名称:灵渠博物院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双灵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