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号楼坡道连廊玻璃幕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号楼坡道连廊玻璃幕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号楼坡道连廊玻璃幕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供应商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⑤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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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