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摩尼镇光亮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摩尼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叙永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摩尼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叙永县摩尼镇居委二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号西物之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摩尼镇光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修改为“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删除 第七章 响应文件打分对照表 及第八章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明细表 技术指标和配置**%中 “注:①对应参数条款中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对参数、条款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仅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不满足或负偏离视为不响应。②负偏离包含产品本身技术上的技术评审因素不满足或技术上满足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三、以此次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叙永县摩尼镇人民政府
地址:叙永县摩尼镇居委二组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号西物之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