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龙溪河(永川区)、大鹿溪(永川区)综合治理工程(防洪部分)勘察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总报价:*******.** 元(勘察费固定费率为*.**%,暂定勘察费最高限价为 *******.**元,设计费固定费率为*.**%,暂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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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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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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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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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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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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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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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实施重庆市龙溪河(永川段)、大鹿溪(永川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部分),治理河长**.**km,其中龙溪河**.***km,大鹿溪**.***km。设计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堤防等级为*级,建设任务为通过岸坡治理、清淤疏浚、改造阻洪建筑物等措施,实现防洪减灾、稳定河势、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年*月**日 |
勘察费固定费率为*.**%,暂定勘察费为 *******.**元;设计费固定费率为*.**%,暂定设计费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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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贯涛 |
职称证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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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