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存放在襄城县山头店镇乾明大道东段许昌双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砂浆罐10个、烘干机1套、60吨水泥罐6个、主机1套、提升机2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省 | 许昌市
发布时间: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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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公 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户名:襄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在襄城县山头店镇乾明大道东段许昌双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砂浆罐**个、烘干机*套、**吨水泥罐*个、主机*套、提升机*台(详见评估报告及明细表,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特别提示(以下内容非常重要,请认真阅读):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权利瑕疵: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日起至*********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拆卸、装运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襄城县人民法院,帐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淘宝技术咨询:***-***-****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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