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关于金华之光、三江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XGL-HW****-***/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内容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 |
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批 |
***.****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账号和供应商账号一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不允许分批次转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一。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 人)规范出席开标会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一。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华街***号
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