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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平街西侧、秦泽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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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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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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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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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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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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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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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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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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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时**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线上交易,设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报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本次出让宗地应按照规划条件要求配建教育、养老、医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移交等内容,绿色建筑设计应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发展条例》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其它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巨自然技字[****]*号) 文件执行。
*、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诺圆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