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烟草公司尉氏县分公司的委托,就开封市烟草公司尉氏县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加工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PROJ**************
*.项目名称:开封市烟草公司尉氏县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加工项目(三次)
*.招标范围:开封市烟草公司尉氏县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加工项目,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约**名职工工作日早、午餐供应及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烟草公司内部网站》同时发布。
三、废标原因
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四、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烟草公司内部网站》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开封市烟草公司尉氏县分公司
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
联系人:王路 徐蕊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om
各投标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开封市烟草公司尉氏县分公司
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
联系人:王路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