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GK-************-*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号天心区政府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要求 *.*、培训服务 乙方必须根据本次招标系统平台的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到系统使用人员实际水平,提出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培训目标是通过系统培训以达到系统管理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和日常的维护处理能力。乙方负责师资、教材、课件等,并配合采购人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培训。 *.人员配置要求人员配备上,项目交付阶段派驻至少二名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经验的工程师长驻现场,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现场服务负责人,现场牵头协调与用户单位的相关事宜。项目需提供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及项目实施不少于*人的项目保障团队。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乙方负责产品到项目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产品在项目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 (*)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公斤),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乙方承担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由于乙方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乙方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施工要求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乙方对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保密要求 (*)乙方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采购方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数据的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乙方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参与项目建设和运维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开发、实施和运维过程中的保密条款。在项目建设和维护过程中所生产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数据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数据,乙方未经本项目甲方的许可,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涉密数据的,需制定涉密管理办法,规定涉密数据、涉密设备、涉密介质、涉密人员的管理。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产品应该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因为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运行维护要求 (*)运行维护时间:*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运行维护期内,乙方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商用密码应用改造,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运行维护期内发现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运行维护期内因维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运行维护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响应、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或维护、提供备用设备,及时解决故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运行维护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运行维护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要求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如有),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运维服务要求 乙方应针对本项目组建运维团队,制定运维服务计划,定期与甲方沟通以保障运维服务质量。根据本次项目的实际需要,指定平台维护人员和应用系统维护人员,在出现故障时确保运维人员**分钟内赶到现场。 信息技术运维服务人员指从事维护工作以及维服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人员要素目标如下: (*)需确保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相关人员具备应有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 (*)为保证故障响应、解决问题和交付结果可控,运维服务组织在人员管理、岗位结构和人员的知识、技能、经验、安全意识等方面应达到应有的水平。 *.技术支持 *)提供*×**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人员的技术咨询。 *)提供**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故障响应 *)提供*×**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分钟内响应。 *)发生一般故障响应时间: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分钟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个小时内处理完毕;**小时内仍无法排除,应在**小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发生严重故障响应时间: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分钟内响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内解决;*小时内仍无法排除,应在*小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备件服务:遇到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乙方须每季度到现场对整体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检测,对系统运行管理状况做好记录盖章确定后交与甲方,在国家法定长假和特殊期之前,乙方须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维护巡检。 *.其他要求伴随服务 *.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软件完成开发部署并顺利通过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整体项目顺利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两年运行维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软件完成开发部署并顺利通过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整体项目顺利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两年运行维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服务期质量考核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提交的成果包括:①可运行的系统;②需求规格说明书③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接口设计④测试报告⑤部署说明、部署结构图⑥运维手册⑦操作手册⑧交付运维所需的其它文档。具体参照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最新验收文件规定执行。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等保测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一、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及通信装备 在五一商圈部署自组网固定补盲基站* 个,基地台 * 台,窄带自组网手持通信终端 **台,手持台备用电池 ** 块,实现在运营商信号中断情况下的无线窄带指挥调度。 二、智慧应急应用系统建设 (*)企业安全码管理系统 基于二维码、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建设企业安全码管理系统,实现有奖举报“码”上报、安全隐患“码”上改、一会三卡“码”上开、企业信息“码”上填、安全知识“码”上学。 (*)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基于“智慧天心”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为基础底座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综合监测预警模块,构建路桥结冰、城市内涝、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专题应用场景,实现四类应用场景的监测预警、专题分析可视化展示等能力。 (*)应急应用图层建设 基于“智慧天心”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为基础底座进行升级改造,在“运行管理一张图”建设成果上构建应急应用图层,围绕应急业务建设应急管理专业图层,建设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业务图层,展示全区应急业务运行情况,方便应急领导和工作人员平时应急业务运行态势的掌控,战时的指挥调度决策分析。 (*)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 基于“智慧天心”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为基础底座进行升级改造,以应急业务为导向,匹配应急业务应用场景进行能力扩充和深化。 *)开发应急权限板块,仅限应急账号使用; *)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件、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与其他协同部门的业务流转和处置。 *)实现应急事件预警并智能匹配应急预案,自动下发物资、人员调度任务,通过联动视频、语音进行指挥调度,及时处置问题。同时提供事件复盘分析,对应急事件的预案处置及演练提供事后总结分析,复盘统计支持按照突发事件的时间线对所有的任务、事件处置、会商及资源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并进行整体回溯和呈现。 三、外部系统对接,支撑天心区应急管理综合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对接外部系统,将应急相关数据接入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辖区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工作。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一、通信费 因应急事件指挥调度涉及指挥中心与前端多方语音通话场景,当前智慧天心项目已铺设语音专线,但需要每年进行语言专线套餐的购买,因此本项目需考虑运营商语音套餐的费用支持。根据实际的应急演练及应急事件协同语音调度处置预估,大致需要购买**** 分钟/月的语音服务套餐,为保障应急指挥调度业务的连续性,费用按照* 年进行规划考虑。 二、企业风险点数据采集处理服务(建设期) 现场数据采集:对天心区约*** 家工贸类企业进行企业基础信息、行业信息(危险化学品存储)、企业安全信息(主要设备设施、企业所有功能场所、人员及作业类型情况)等信息普查,将安排数据运维人员每天每家企业上门现场一一查勘、分析,结合现场信息人工识别企业风险点,收集所有现场安全相关信息。 数据录入:将运维人员收集到的企业安全信息、风险点数据等内容,通过安全码系统后台表单一一人工录入系统,最终形成电子化的企业基础数据、安全数据和风险点数据。 三、企业风险点数据采集处理服务(建设期后* 年) 现场数据采集:每年针对辖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工贸类企业进行企业基础信息、行业信息(危险化学品存储)、企业安全信息(主要设备设施、企业所有功能场所、人员及作业类型情况)等信息普查,将安排数据运维人员每天每家企业上门现场一一查勘、分析,结合现场信息人工识别企业风险点,收集所有现场安全相关信息。根据业主要求,每年需要更新、排查隐患信息的企业数量为*** 家。每年至少完成一次采集服务。 数据录入:将运维人员收集到的企业安全信息、风险点数据等内容,通过安全码系统后台表单一一人工录入系统,最终形成电子化的企业基础数据、安全数据和风险点数据。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一、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接口费以及使用第三方软件的版权费)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行维护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产生纠纷均由乙方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本项目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项目完成后,本项目所有成果及资料、软件定制开发部分及源代码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如需他用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应在本项目终验合格后**个日历天内将源代码及其相关文件、成果等资料交付给甲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保证项目所提供的备品备件设备和供货渠道属于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其包装、标志完全符合原厂家的标准并有相关厂商的授权。 十、违约责任*.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除本合同第**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