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nul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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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null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null | 开标方式 | null |
资格审查方式 | 答疑澄清时间 | ****-**-** **:**:** | |
是否延期 | |||
递交时间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株洲市博物馆修复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博物馆修复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二、采购清单一览表中的第**项手持式X荧光光分析仪系统的采购数量未明确。 更正后: 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二、采购清单一览表中的第**项手持式X荧光光分析仪系统的采购数量为*台。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彦茹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博物馆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号 联系人:尹政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楼****室 联系人:陈彦茹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