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万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万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 |
出租用途 |
业态用途:摄影摄像、汉服租赁、研学。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并经出租方查验场地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应于收到管理单位水电费缴费通知单*日内向其缴交上月度电费。电费以实际使用量和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该场馆未通水,请承租人综合考虑。*、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有效发票给承租人,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需及时腾空,因腾空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未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费等一切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结清,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租标的物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建筑面积为人工测量,存在一定误差,建筑面积以现场看样为准,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租金;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出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结构、设备的完好程度须做现场了解,对租赁房屋各项情况、存在问题须充分查验。意向承租户对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经营的业态、施工审批及证照办理等问题)引发的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承租方也已充分了解该建筑的面积、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出租方接受。*、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江心屿宋园*号馆经营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可设置外摆。*、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把租赁房产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对外转租,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如原承租方仍有意向参与下一轮公开招租的,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公共利益等原因,租赁物确实无法继续提供承租方使用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提前*个月通知承租方迁离,除无息退还已付未用租金外,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进行任何的赔偿或补偿。承租方拒不迁离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江心屿景区目前主要交通工具为客渡船,可能存在停运或调整营运时间的情况,相关风险由承租人自行考虑,不做为出租人违约条款。**、目前江心屿景区使用东园码头,西园开园后将使用西园码头为主码头,客流量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由承租人自行考虑。**、目前江心屿装修车辆、送货需在指定时间行驶到指定位置卸货,相关装修材料、货物可能需要二次转运,渡轮不具备运输大量货物条件,请承租人综合考虑。**、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并将物价报出租人处备案,承租人不得超价售卖、不得哄抬物价。**、租赁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对景区造成严重舆论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景区将不定期举办各种活动和市集,承租人须配合相关活动。**、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物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物可移动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等物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如承租方改造出租标的物或增设他物的,若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拆除他物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可代替承租方恢复或拆除他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承租方对经营用房内的所有物品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清场且无须承担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要任何赔偿费用。**、出租标的物竞租成交后,所有因经营需要相关资质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方在有能力的前提下提供协助。承租人不得以出租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物装修方案向出租方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实施。**、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未尽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租期 |
*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列入温州市鹿城区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