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聘请****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我司重大项目决策、合规性审查、合同审查、内部管理及法律事务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我司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国家各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执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近*年未被行业协会、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拟派主办顾问律师在中国境内执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其它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限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使用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每日上午 * 时 **分至 ** 时**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公告附件)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号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楼 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 时 **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号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楼。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中路***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胡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 年 * 月 **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聘请****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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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下午**点**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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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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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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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