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
(一)特别提醒: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竞买人需详细阅读并点击同意承诺书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二)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在交易标的信息披露期内应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认可标的情况。因此,由标的瑕疵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为竞买人参与网上竞价的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丢失后不及时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挂失,导致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五)网上竞价开始后,如遇技术、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网上竞价无法正常进行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竞价,待故障排除后继续竞价或另行组织网上竞价。 (六)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报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公示结果和《成交确认书》对买受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亦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或拒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竞得标的,属于违约行为,成交确认合同自动解除,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中介机构的拍卖佣金,剩余款项作为违约金缴入出让人指定账户,用于对出让人损失进行赔偿,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因买受人放弃买受该标的,致使标的再次竞投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出让人保留对原买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九)因竞买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的,拍卖活动不中止、不终止,其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事项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