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 ( 烟环督改办〔 ****〕*号 ) 要求,现将第三轮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 反馈问题第 ** 项整改任务 整改 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 整改任务。 海洋垃圾清理机制不健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烟台市海上环卫机制执行落实不均衡问题后,相关机制仍未理顺。 ****年起,烟台市一直依托生态环境委员会、湾长制等临时性协调机构推动部署海洋垃圾清理工作,至今未明确牵头部门,未制定作业标准和实施细则,未形成有效机制和建立专业队伍。 二、整改目标。 出台《烟台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区市属地化治理责任,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处理体系,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工作,各沿海区市负责管辖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 三、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 ****年*月**日,印发《烟台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烟环委办发〔*** * 〕 *号),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清理机制。二是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利用人工巡查、无人机技术等手段,对海洋垃圾进行精细化巡查和监测,并将巡查结果通过“湾长制信息平台”反馈相关区市和部门。三是开展年度“净滩行动”。****年*月**日,市湾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烟台市****年度“净滩行动”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陆海统筹、海河共治”的原则, 在沿海区市围绕近岸海域垃圾清理、入海排污管控等 清理整治工作。 四、整改效果。 进一步 健全 完善全市 海洋垃圾清理机制,明确 部门分工,落实 区市属地化治理责任。 常态化组织开展净滩行动, 组织协调 沿海 区市 和相关 部门, 全年累计 清理沿岸垃圾、绿藻、水草等 * 万余 方,整治沙滩、 商港渔港、 入海河流 等 问题点位 *千余 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 生态环境局 反馈。 公示时间: *** * 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烟台市 新苑路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