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勘察[****]****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所需建设资金积极申请特别国债,剩余资金由区财政资金解决:*****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米,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十里长街(争光渠桥一高速西路)、东平道(静文路-东方红路)、东方红路(东安道-旭华道)、地纬路(东安道一旭华道)的排水工程等设计,涉及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米,包括新建d***-d****雨水管道及相应配套设施,现状合流管道、检查井改造及清掏疏浚、新建部分污水管道等。涉及道路破除恢复工程施做路面结构层、道路标线、标志及附属配套设备等,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新城东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十里长街(争光渠桥一高速西路)、东平道(静文路-东方红路)、东方红路(东安道-旭华道)、地纬路(东安道一旭华道)的排水工程等设计,涉及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米,包括新建d***-d****雨水管道及相应配套设施,现状合流管道、检查井改造及清掏疏浚、新建部分污水管道等。涉及道路破除恢复工程施做路面结构层、道路标线、标志及附属配套设备等。中标单位完成红线范围内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且在有效期内,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开标阶段,代理机构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进行查询。投标人需当场进行签字确认,若经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
尚宝宏(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王振龙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周娜(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周维娟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振龙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董景志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