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安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30日
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4-67
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
联系方式
1503*******
联系人:傅*
单位: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
1308*******
联系人:段**
单位: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安财磋商采购-****-**-* 河南豫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华夏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抽测完成时间至****年**月**日)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苏爱芹、赵紫刚(组长)、董艳勇(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 *** 号
联系人:傅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号
联系人:段淑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淑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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