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版)》(厦翔委办发〔****〕**号),经研究,拟确定入住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人才*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姓名 |
所在单位 |
黄贵辉 |
翔安区纪委 |
公示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委人才办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为了便于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电话:****-*******(区委人才办)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部门:中共翔安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来信投寄:中共翔安区委组织部人才科(邮政编码:******)
中共翔安区委人才办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