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数据局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区内西南区域预留空地。
*、项目规模:新建康养实训楼,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及地下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门卫室、室外配电所等,地上计容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要求,*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总平面图确定后**日历天内完成地勘并提交地勘报告;方案批准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总平规划及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地质勘察[初步勘察、地质详勘](包含建设范围内的相关岩土勘察、水文地质勘察),配合招标人及建设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报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勘察服务工作。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人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综合管线、智能化(含安防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广播、智慧校园等)、消防、防雷、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含幕墙深化)、门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配电房(变电所)、室外配电(含电能评价)、节水工程、正式供电、供水等专业、会议室隔音设计、地面材料设计、实训室内上水下水设计、医用气体等)、钢结构、膜结构、标识标牌等、信报箱(如有)、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
(*)深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及深基坑监测方案、实施、报告等所有内容;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如有)
(*)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及相关的监测检测;
(*)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给排水、门卫室、广场、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智能化、通信、室外配电所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如有)
(**)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供电继电保护定值、电能高质量评估报告、人防专项审查、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
不予补偿。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楼 |
地址 |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号新星商厦**楼 |
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人 |
朱仲英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箱 |
邮箱 |
********@***.com |
附件: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暗标)→综合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检查有效性 |
*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检查有效性 |
*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以上*-*项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中备案的材料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
三、评分标准(满分***分)
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评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 |
方案设计(**分) |
设计说明 (**分) |
设计说明是否能对本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是否科学、合理;技术指标是否满足任务书要求以及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优秀**(含)-*(含)分,良好*(不含)-*(含)分,一般*(不含)-*(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总平面布局 (**分) |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是否新颖、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是否满足建筑日照要求;绿化景观与环境是否协调;场地竖向布置是否合理;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等因素评分。 优秀**(含)-*(含)分,良好*(不含)-*(含)分,一般*(不含)-*(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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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及设计成果的适用性: (**分) |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项目的设计思路是否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建筑使用功能是否符合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功能;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相关组织行为联系是否顺畅;各功能空间配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满足功能区使用要求。 优秀**(含)-**(含)分,良好**(不含)-**(含)分,一般**(不含)-*(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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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 (**分) |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等进行评比。 优秀**(含)-**(含)分,良好**(不含)-**(含)分,一般**(不含)-*(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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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的技术标准符合性 (*分) |
是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要求;是否符合制图标准;是否符合建筑安全要求;是否符合建筑防火要求;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符合节能要求;是否符合限额设计。 优秀*(含)-*(含)分,良好*(不含)-*(含)分,一般*(不含)-*.*(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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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服务、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技术支持、确保设计时限、施工配合、控制设计失误及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评委根据其承诺内容进行评分。 优秀*(含)-*(含)分,良好*(不含)-*(含)分,一般*(不含)-*.*(含)分,无内容不得分。 |
||
注: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彩色效果图)暗标编制要求:各投标人的技术标统一采用A*横向幅面,且技术标中不能出现任何可能透露投标单位的信息(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目录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标题采用体二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图片、图表等除外),各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进行技术标的编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分,分项评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标文件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
(二)综合标评审(满分**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项目细化 |
评分标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分) |
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有*个得*分,最多得*分。 |
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中类似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 |
项目组人员配置 (**分) |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师(供配电)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需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 注:所有注册执业资格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
注:*、上述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本项目专业负责人(* 名,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设计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也不得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号文件)执行,否则不得分。 |
(三)商务标评审(**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暂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结算时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地上加地下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若涉及总价填写的,投标总价=单位建筑面积设计报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元/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结算时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地上加地下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设计费最终结算数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总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少*%扣*.*分,每多*%扣*.*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时以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技术文件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且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则招标人重新招标。
五、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