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安县公安局“天网工程”第二期、第三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隆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普安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水街道收费站下***米新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省黔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瑞金北路祥瑞大厦***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MZX****-GZ-招标-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公安局“天网工程”第二期、第三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评分标准报价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报价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分。投标价格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各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公安局
地 址:盘水街道收费站下***米新公安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省黔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瑞金北路祥瑞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隆杰
电 话:***********
附件信息: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