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如东县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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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区域 | 如东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冬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长江路交叉口建设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冬梅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条款中**.须承诺将无条件的配合政府采购管理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信息录入工作,单独核算维修费用,
现更正为:**.须承诺将无条件的配合政府采购管理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信息录入工作,单独核算维修费用,且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承诺函加盖供应商CA公章)。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符合性审查内容*.主要维修零配件供应商出具的供货证明(格式见附件**)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如征集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要求视作相应修改。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征集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征集人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