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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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台市荣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年产*万吨铸造件、*万吨锻造件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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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台市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冷却塔填料****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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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农垦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料加 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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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台市唐洋砖瓦厂有限公司隧道窑砖瓦生 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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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邮 箱:******@***.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