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善工业园水环境安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的积善工业园水环境安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招标文件原基础上增加:①设备安装施工员*人;②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人。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原内容: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修改后: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担保函及书面付款申请后**天内支付。预付款对应的发票应在发包人支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前提交,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含预付款),开始扣回预付款。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书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style="color: black;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style="color: black;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