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J*********
行政管理及办案经费
*
年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