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B-YD-****F***
二、项目名称:龙潭街道居家养老站点及其他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分包一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常春藤老年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栖霞区龙潭街道河东街**号(原中国水泥厂)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元整(¥*******.**)
分包二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姚坊门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王子楼社区尧顺家园小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龙潭街道居家养老站点及其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龙潭街道居家养老站点及其他运营服务项目旨在按照养老连锁服务标准化体系要求,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拟择优选聘供应商协同采购人和龙潭街社区、靖安佳园社区等社区打造和运营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通过相应等级评估,依托站点开展市、区规定的各项养老服务及开展相应站点居家照护服务,协同采购人开展龙潭街道居家养老连锁服务标准化工作和公益创新项目策划、筹款和实施相关工作。本项目按居家服务站点共分为两个分包,可兼投不可兼中,请各位供应商予以关注,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分包号 |
服务内容(共两大项,分别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具体服务站点内容详见下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
预算金额(万元) |
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服务 |
居家照护服务(下列人数为预估人数,具体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 |
居家服务站点 |
等级 |
预算金额 |
备注 |
**小时照护人数 |
**小时照护人数 |
备注 |
分包一 |
南京常春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水泥厂点) |
四级 |
**万 |
各居家站点预算金额为暂时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如后期政策有调整,按照新文件标准执行。 |
/ |
/ |
政府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每小时**.*元执行,在合同期间,如遇南京市或本区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新的服务标准文件,按照新文件实施时间及标准执行。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上首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韩庄组) |
三级 |
**.*万 |
*人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岸花园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佳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禧乐苑) |
三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佳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禧和苑)及认知症服务中心 |
无等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佳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禧美苑) |
无等级 |
**万 |
*人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丽江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上首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前一队) |
二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无等级 |
**万 |
*人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无等级 |
**万 |
/ |
/ |
分包二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营防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陈店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人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联盟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人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飞花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人 |
/ |
栖霞区龙潭街道南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三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太平村居家养老服务点 |
三级 |
**.*万 |
*人 |
/ |
栖霞区龙潭街道南中村居家养老服务点(青年队) |
二级 |
*.*万 |
**人 |
*人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太平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包地队) |
二级 |
*.*万 |
/ |
/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人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上坝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人 |
栖霞区龙潭街道大棚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 |
栖霞区龙潭街道长江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二级 |
*.*万 |
*人 |
/ |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视其服务情况或政策调整因素,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君、栾容、杨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活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分包一代理服务费:*****元、分包二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港城路龙潭办事处
联 系 人:倪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号长江贸易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