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黔西南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工业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有关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保驹村林地面积**.****公顷,其中梨树坪国有林场面积*.****公顷。工程建设期间临时占用林地的具体地点、位置和范围,详见贵州昱嘉瑞工程项目咨询管理事务所编制的《黔西南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工业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附图。
二、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需要采伐的,必须按现行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
三、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施工,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你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防止超范围使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和污染森林环境等行为发生,严防森林火灾。施工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坍塌或堆放物滚落等损毁未批准的林地、林木,对未批准的林地、林木造成损毁的,我局将依法处罚。
四、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从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项目施工完毕或临时占用期满后,你单位应在一年内按照《黔西南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工业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经兴仁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将临时占用林地归还林权权利人,继续从事林业生产。
五、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需要延期使用的,你单位应在批准的临时占用林地期限届满前*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占用林地申请,说明延续理由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和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延续使用。
兴仁市林业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