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地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消毒药和2021-2022年猪瘟疫苗及仪器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普格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09
项目编号:5134282020001183
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地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消毒药和2021-2022年猪瘟疫苗及仪器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农业农村局****年地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消毒药和****-****年猪瘟疫苗及仪器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由于原公告附件内容缺少资质性要求,现将附件中的资质性要求“一、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具备本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兽药 GMP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具备兽用消毒剂、非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具备疫苗、消毒剂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疫苗须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批准文号复印件,提供有效期内中监所批签发报告复印件,兽用消毒剂须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批准文号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监察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满足《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 经销商只能经营所代理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委托的其他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 经销商只能将所代理的产品销售给使用者,不得销售给其他兽药经营企业。 未经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委托,兽药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 *、竞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有资质在供货范围内开展售后服务工作的注册执业兽医师证明材料,确保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药物副反应等造成用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为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补齐重新上传附件。详见附件,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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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普格县人民政府政采购中心 |
地址: |
普格县普基镇中心街**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沙女士;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 |
五、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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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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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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