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同时发布了灵丘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撤销。
撤销原因:招标人计划变更。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丘县自然资源局、灵丘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臧先生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丘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新建北路***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易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丽华苑*号楼*单元****
联系人:牛茜
电话:***********
电子邮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