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分类箱、分类亭及果皮箱采购项目)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四川省 | 宜宾市
发布时间:2024-12-21
项目编号:Z-20241128-215
预算金额:504.95万元
中标金额:499.9005万元
开标时间:2024-12-19
项目名称:珙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
联系方式
0831********
联系人:李**
单位: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及中标

招标项目名称

珙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分类箱、分类亭及果皮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Z-********-***

招标人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李老师

招标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经五路综合办公楼八楼(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时间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公示期

****-**-**至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价格(元)

综合评标得分

*名

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

**.**

*名

江西凯姗堂贸易有限公司

*******.**

**.**

*名

四川卓越俊成公用设施有限公司

*******.**

**.**

中标人名称

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元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及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

异议投诉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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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单位:长宁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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