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产评估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QKHH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产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已由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下达的《珲春市政府采购执行计划(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定点采购D[********]-****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珲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来源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采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产评估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范围:入围两家。为更好地完成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地块的征拆工作,根据债券发行的具体工作需要,为征拆部门提供补偿依据,拟采购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范围为除了房地产和构筑物以外的其他资产,如林木、大棚、机器设备、地下设备、路灯杆等;
*.*服务周期:四年
*.*项目地点:珲春市境内(含边境经济合作区);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应具有吉林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同时取得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评级为*A级及以上,并纳入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机构信息平台库;
*.*近五年(****年至****年)完成过征拆资产评估项目工作或类似项目工作,完成项目总数不少于*个;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或****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年*月-****年*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须体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吉林省财政厅备案函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评估等级证明原件、纳入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机构信息平台库查询网页截图,(以上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加盖公章,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com),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小时内(自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相关资料均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确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采购科领取密保卡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入口登陆填写,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地点为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珲春市水岸名珠**栋**门市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