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六安市
发布时间:01月25日
项目编号:LARX-20250102
招标单位:六安市人民医院
中标金额:12万元
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564********
联系人:姜**
招标人
0564********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六安市人民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RX-********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佳唯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中路世纪家园**号楼C-*铺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口腔综合治疗台;

品牌:派森;

型号:Avance Pro;

总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荣、江长军、冯学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幢***商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幢***商铺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姜老师

电话:****-******* ****-*******

六安市人民医院

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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