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方式描述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监督部门
海城市建筑业事务分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俊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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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s*清华木业*楼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notice?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