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保健中心****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澄清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Z-Z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海关保健中心****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的“附表*:技术商务评分表”中“所投设备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和“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的评审标准修改为以下内容:
所投设备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的二、“主要技术要求”带“▲”号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要求,每满足一项的得*分,最高得**分。 注:*、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共*项。 *、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的二、“主要技术要求”非“▲”号情况进行评审:*、响应完整,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的,得**分; *、响应完整,产品参数较满足采购要求的,存在*-*项负偏离,得*分; *、响应不完整或产品参数存在*-**项负偏离,不满足采购要求,得*分; *、整体响应较差,存在≥**项负偏离,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目用户需求书非带“▲”号的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共**项。 *、如用户需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本澄清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
联系人:何松、练意玲
电话:****-********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海关人事政工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采购人: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