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本****年至****年度司法行政网上学院课程定制(招标项目编号:NJJC-****ZFCG*****(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省司法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第七 其他”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第*包
*** 第*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具体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具体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一、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修改售标开始时间、售标结束时间、开标时间,本项目的售标开始时间与售标结束时间均为公示时间,开标时间以公示期结束后单一来源文件中的时间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江苏省司法厅
采购项目名称:****年至****年度司法行政网上学院课程定制
采购项目内容:因现有网上学院平台无法满足司法厅需求,为更好推动网上学院平台使用、课件制作、课程对接等问题,经省厅批准开展****年至****年度司法行政网上学院课程定制采购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万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现有网上学院平台无法满足司法厅需求,为更好推动网上学院平台使用、课件制作、课程对接等问题,经省厅批准开展****年至****年度司法行政网上学院课程定制采购服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国正宏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是由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参股并管理的专业机构,是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授权开展网络课程的开发、制作、出版和发行业务的专业机构。
长年从事中组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党校(行政学院)分院”建设运维工作以及全国人大网络学院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管理经验。拥有国内外多所高校的权威专家,师资力量高端权威,能高标准定制满足省级组织部、财政厅、司法等群体课程需求。
综合项目整体需求,北京国正宏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拥有的出版资质、平台资源、技术层次、经验储备、人员力量等对于本项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性、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其为本项目合作方。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正宏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号*层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顾澄珊 工作单位:南京市政务办
姓名:陈杰 工作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姓名:乔秀善 工作单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年**月** 日**:**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专家组评审意见表
见附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司法厅。
招标人:江苏省司法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号
联系人:张处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总部园*B幢**层南
联系人:曹雪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