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旁镇下梅至挂帘、临海界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澄清/答疑公告 河南省 | 三门峡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17
项目编号:2211-331022-04-01-674769
项目名称:亭旁镇下梅至挂帘、临海界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联系方式
1396*******
联系人:王*
单位: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1596*******
联系人:谢**
单位: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亭旁镇下梅至挂帘、临海界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涛
联系人:谢紫凌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亭旁镇下梅至挂帘、临海界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澄清、修改对象: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亭旁镇下梅至挂帘、临海界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无须提供更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见附录*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更改为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标段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七)业绩一览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七)业绩一览表;要求:*.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更改为注: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注: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更改为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八)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 增加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  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标  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行政监督机构:
交通局-康庄工程建设办公室
电话:
/
信息来源: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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