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 老城区
发布时间:2023-11-27
中标金额:63.6万元
联系方式
0379*********
联系人:曹**
单位: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
0379*********
联系人:王**
单位: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ZYZB-[****]-****

二、成交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磋商文件)。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 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写字楼*楼***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韩玲(组长)、郭清、曹敬利

六、成交人名称:

成交单位:河南高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陆拾叁万陆仟元整(¥******.**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质量要求: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标准

七、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八、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 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写字楼*楼***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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