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安检、信访大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 双塔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2-05
项目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安检、信访大厅工程
联系方式
1884*******
联系人:秦*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安检、信访大厅工程
标段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安检、信访大厅工程 编号 TP*********************
建设单位 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受理异议联系人):秦雪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段**号(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院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宇宸建设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沈新宇 二级建造师 辽************
* 朝阳市隆迪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常艳梅 二级建造师 辽************
*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孙承东 二级建造师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红梅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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